

为加强规管持牌放债人,政府计划分阶段执行多项措施。首阶段措施包括规定月入6,000元或以下的借款人,每月还款占入息比率上限不超过35%;并禁止放债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谘询人,8月1日起生效。
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早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时表示,第一阶段措施针对借贷行为,借款额将设上限。月入6,000元或以下的借款人,每月还款占入息比率不超过35%;月入6,000元以上至12,000元者,每月还款占入息比率不超过40%。
许正宇指,6,000元或以下的门槛是考虑到现时外佣月薪为五千余元,加上约1,200元膳食津贴,合共六千余元水平。至于12,000元或以下的参考点为社会福利署在职家庭津贴计划的12,000元个人收入上限。
而考虑到6,000元以上至12,000元月入的低收入人士风险相对于6,000元或以下入息者较低,因此每月还款占入息比率有所不同。
第二项措施为禁止贷款谘询人制度。许正宇说,在贷款谘询人制度下,谘询人的名字会交予放债人作为借款一部分,对市民造成很多滋扰,因此,8月1日起会禁止,以确保与借款人无关的资讯不会交到放债人手上。
第三项措施是借贷广告须加入风险提示,令借款人更清楚他们要面对的责任和风险,同样8月1日生效。
至于下一阶段的措施由明年6月1日起生效,届时当局会要求放债人将借贷资料等所有资讯放到「信资通」平台上,让个别人士向放债人借款的情况也能被其他放债人查阅,确保资讯流通,以避免同一借款人向不同放债人借款,超越每月还款占入息比率的上限。
香港国际网络电视台/2026.03.16

